各2024届毕业生:
根据珠海市“关于印发《珠海市就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(2021年修订版)》的通知”(珠人社规〔2021〕6号)文件精神,对城乡困难家庭(低保家庭、残疾人家庭、脱贫人口家庭、特困职工家庭)成员,特困人员,残疾人,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,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贴对象和发放原则
在珠高校2024年毕业的城乡困难家庭(低保家庭、残疾人家庭、脱贫人口家庭、特困职工家庭)成员,特困人员,残疾人,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,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创业。
补贴发放坚持自愿申请、公平公正的原则。
二、申请时间
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于2023年10月22日24:00前登录“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”官网,点击“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”按流程完成申请(详细申报流程见附件1《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申报指南》)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补贴标准
补贴标准为3000元/人。每人只享受一次。
四、申请材料
在申报系统(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)上传困难家庭相关辅证材料(包括城乡低保证、特困职工证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与家庭成员残疾人证等证件),国家助学贷款辅证材料,或残疾人证件。(请大家根据在各学院预报名类别提交,如同时符合多项条件,提交一类即可):
(1)困难家庭相关辅证材料(包括城乡低保证、残疾人家庭证明、脱贫人口证明、特困职工证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证件);
(2)残疾人证件(本人);
(3)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辅证材料(本人)。
注意:
(a)材料清单须与证件类型、人员类别一致。
(b)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(低保证件年审记录须在2023年有效期内,如无年审记录可用近期领取补贴的银行流水记录代替)。
(c)提交第一类申请材料(即困难家庭相关辅证材料)的,须同时提供户主页、本人户口页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。
(d)填完信息后,点击【提交】,弹出对话框,点击【确定】,才算完成申报,等待学校审核材料。请同学们认真填报和上传材料,材料不合格将退回重新修改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五、审核公示
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将通过初审名单在校就业信息网进行5天公示,如无异议,将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。
六、资金来源
经上级相关部门核准通过后,除按规定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或中央、省就业专项资金外,由市就业专项资金支付。市人社相关部门将通过集中支付方式,将补贴资金直接转入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。
以上事宜如有变动另行通知,联系电话:0756-7253104,联系人:韩老师。
党委学生工作部(处)
2023年10月17日